最近性騷擾的話題很夯,讓我想起一件往事...
n年前在某所受雇的時候,
有兩個老闆,一男一女兩個律師,年紀跟我差不多,
所裡的廁所分兩間,
一間男生,一間女生,
有一天去上廁所,
開門時竟然發現女老闆坐在馬桶上滑手機,
褲子當然是半脫的,
我愣住了,對方也嚇到了,
不到半秒鐘馬上被關門...
我很震驚的回到座位,思緒很亂,
不就是上廁所嗎?怎麼會發生這種事情呢?
後來想到,ㄟ那個是男生廁所耶!
女老闆跑到男生廁所上廁所,問題好像不是在我身上耶!
後來過了一個小時,覺得這樣也太尷尬了,
以後大家還要見面呢!
就打內線給女老闆,把事情講開,
後來我們一致認為,
這是一個意外,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了...
(這算和解嗎?)
過不久我就辭職了⋯⋯
(不是被開除而是被挖走了)